
安徽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驗收意見
- 分類:公司新聞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18-08-16
- 訪問量:925
【概要描述】2018年7月26日,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合肥召開了“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階段性竣工環保驗收會”。根據“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
安徽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驗收意見
【概要描述】2018年7月26日,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合肥召開了“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階段性竣工環保驗收會”。根據“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
- 分類:公司新聞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18-08-16
- 訪問量:925
2018年7月26日,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合肥召開了“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階段性竣工環保驗收會”。根據“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建設地點:合肥市長豐縣雙鳳經濟開發區谷河路3號
建設性質:改擴建
生產產品: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
建設內容及規模:年產800萬平方米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委托安徽顯閏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2016年11月7日,長豐縣環境保護局以《關于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的環評批復》(長環建[2016]101號)文件批復了該項目報告表。2018年5月由于聚酰亞胺薄膜生產工藝由原先的干法工藝變更為濕法工藝,相應的原料,生產設備,和廢氣處理設施等內容也發生了變化,合肥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安徽禹水華陽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月編制完成了《安徽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環境影響變更報告》并上報。2018年6月11日合肥市長豐縣環保局以《安徽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環境影響變更報告的批復》長環建2018(80)號文件批復了該項目變更報告。
項目于2015年12月開始動工,2018年7月投入運營,與項目配套的環保設施同步運行。
(三)投資情況
本次驗收項目總投資800萬元,其中新增環保投資為22.2萬元,占總投資的0.2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分階段驗收,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在2號廠房內改擴建2條聚酰亞胺雙向拉升薄膜生產線,年生產800萬平方米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進行竣工環保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按照環評變更階段內容進行建設,未發生重大變更。
三、環保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職工生活用水、車間保潔用水和循環冷卻水,本項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網,生活污水、車間保潔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進入蔡田鋪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二)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樹脂膠液膜溶劑蒸發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二甲基乙酰胺儲運過程中產生的無組織有機廢氣,有機廢氣通過冷凝回收系各統+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的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主要來自攪拌罐、拉伸系統、分切機、空調凈化系統、溶劑冷凝回收系統等設備運作時產生的機械噪聲、風機噪聲,企業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廠房隔聲、加設減振基座等措施降噪。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生產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實行袋裝化、分類收集,再交由雙鳳環衛部門處理;
2、一般固廢:①聚酰亞胺廢塑料薄膜(不合格品+邊角料)。
②清洗后的廢二甲基乙酰胺、冷凝回收的二甲基乙酰胺和二甲基乙酰胺水溶液,交山東晉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代加工提純到滿足生產使用要求后返回生產.
3、危險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有:廢活性炭、廢潤滑油、過濾沉渣,企業在廠區廠房北側設置了危險廢物臨時貯存場所,危險固廢定期送至安徽浩悅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合肥海正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于2018年7月9日~10日進行了現場驗收監測,監測結果如下:
污染物排放情況
1、廢水
廠區總排口SS日均值分別為89.7mg/L和97.7mg/L,COD日均值分別為177.7mg/L和191mg/L,氨氮日均值分別為0.529mg/L和0.576mg/L;BOD日均值分別為62.1mg/L和67.2mg/L
以上檢測結果均能夠滿足合肥市蔡田鋪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的要求。本項目COD年排放量為2.79噸、氨氮年排放量為8.39×10-3噸,滿足長豐縣環保局要求的污染物新增COD總量不得超出22.9噸/年,氨氮總量不得超出2.29噸/年的總量控制指標。
2、廢氣監測結果
固定污染源廢氣:
7月9日1#線拉伸前排口中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6.31mg/m3;拉伸后排口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94.3mg/m3;溶劑蒸發排口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71.2mg/m3;2#線拉伸前排口中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4.58mg/m3;拉伸后排口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79.3mg/m3;溶劑蒸發排口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80.6mg/m3。
7月10日1#線拉伸前排口中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8.07mg/m3;拉伸后排口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79.3mg/m3;溶劑蒸發排口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83.0mg/m3;2#線拉伸前排口中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5.41mg/m3;拉伸后排口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64.3mg/m3;溶劑蒸發排口非甲烷總烴的最大排放濃度為73.8mg/m3。以上監測結果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4的限值要求。
根據《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要求計算出7月9日該企業非甲烷總烴的基準排放量為0.0017kg/t、7月10日該企業非甲烷總烴的基準排放量為0.0014kg/t滿足表4中要求單位產品非甲烷總烴的排放量不得超過0.5 kg/t的限值。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7月9日非甲烷總烴監控點的最大值為2.21 mg/m3;7月10日甲烷總烴監控點的最大值為2.01 mg/m3。監測結果均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表9的限值。
3、噪聲監測結果
該項目東、西、南、北廠界噪聲各監測點晝間LAeq值范圍為(52.0~59.8)dB、晝間最大值為52.0dB;夜間LAeq值范圍為(44.2~49.9)dB、晝間最大值為49.9dB,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區標準限值的要求。
五、驗收結論
安徽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審查、審批手續完備,基本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落實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驗收組認為,安徽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亞胺雙向拉伸薄膜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六、后續要求
(1)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和維護,做好環保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更換等相關記錄,確保各項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規范危廢暫存庫的建設,加強危險廢物的管理和處置。
安徽統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
掃二維碼用手機看
版權所有:? 2021 安徽統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皖ICP備17024513號-1 技術支持:中企動力 合肥